安置机构林姓负责人2021年利用送少女到学校的机会,竟在车内伸手摸少女胸部,少女向校方反应,林的恶行遭揭露,最高法院驳回林的上诉,斥责林男犯后否认行,未与被害少女达成调解,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刑10月,林须入狱服刑。

50岁的林姓男子是安置少年机构的负责人,当时17岁的被害少女被安置在林男的机构,林利用其驾驶自用小客车载送她到校之机会,见车内仅有她与其独处,认有机可趁,先以右手伸进她上衣,将手放在她之胸部上,又试图触摸她右腹部。

她闪躲后,林男将手收回后再将她的安全带解开后,伸手进入她上衣内,抚摸她左侧胸部1次得逞,因她挪动身体闪躲,林才将手伸出她上衣,后来她撰写字条告知机构内社工,她也告知学校主任,经学校通报社会处,检方侦结将林男起诉。

一审及二审斥责林男色欲薰心,罔顾她之身心发育及性观念发展未臻成熟,对她为猥亵行为,致她人格发育成长之重要阶段遭受身心创伤,所为实应责难,且林男犯后均否认犯行,迄今尚未与她达成调解,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刑10月,林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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