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与男子阿华(均化名)透过阿华的同性伴侣而结识,不料,2023年初某日凌晨2时许,阿国趁阿华同性伴侣不在住处之际,竟然想要发生性关系,阿华不断予以推拒,但阿国仍将阿华压制在床,不仅亲吻阿华胸部,更是强行口交得逞。阿华不甘受辱,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阿国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认,阿国所为,犯刑法第221条第1项之强制性交罪。而阿国强行亲吻阿华胸部的强制猥亵行为,是强制性交前的阶段行为,应为强制性交的高度行为所吸收,因此不另外论罪处刑。
法官考量,阿国仅为逞一己之私欲,竟利用阿华同性伴侣未在时,不顾阿华的拒绝,仍违反阿华意愿,做出强制性交犯行,恣意侵害阿华身体及性自主决定权,对阿华造成永难抹灭的身心创伤,阿国所为实应严惩。
法官审酌,阿国虽然已经坦承犯行,但是未与阿华达成和解,或是赔偿阿华所受到的损害。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