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汰换老旧车辆,在今年底前申请将减空污效益归给环境部,将可获得最高3万元的减空污补助,环境部今天预告修正相关规定,补助申请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并开放民眾汰换其他车种亦可申请补助,预计明年1月1日实施。
为了促进老旧车辆淘汰,改善高污染车辆排放并提升空品,并配合环评空污排放增量底换媒合制度,环境部推动民眾汰换机车、小客货车及大客货车成电动或低污染车辆后的减量效益,归属给环境部,民眾依汰换车种可获得1000、2000或3万元的环境部减空污补助,或者参与媒合将减量效益归给环评开发单位,开发单位将给予收购金。
环境部大气环境司长张顺钦9日说明,不论环境部或环评开发单位给予减空污补助或收购金,草案拟将申请期限从原本的今年底延长至2026年底,希望鼓励更多人汰换老旧车辆。
他也指出,目前仅开放机车换电动机车、汽车换电动汽车申请补助或领收购金,草案放宽规定,未来机车换电动汽车、汽车换电动机车皆可,但民眾获得金额就以汰换车种为主,例如目前机车换电动机车,环境部减空污补助金额为1000元,以后机车换电动汽车一样是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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