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于去年因刚起床肚子饿,便到社区1楼的鱼块羹麵店购买鸡排与珍珠奶茶,萧姓老板娘当时表示无法提供,王男竟突然「什么都没有卖,是在卖X小?」、「什么烂店」就离去;萧姓老板娘的儿子柯姓男子见状后,心生不满,以徒手勾住王男颈部将其摔倒在地。萧女及王男事后到警局报案并提告。最终士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罚王男5000元;另柯男依伤害罪,被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6月17日下午1时36分许,因刚起床肚子饿,于是到社区1楼的鱼块羹麵店购买1份鸡排,萧姓老板娘当时表示没有了,王男又点1杯珍珠奶茶,不过店里当时仅剩白珍珠,所以再次回应说「珍珠没有了」。岂料,王男突然情绪激动,大声辱骂「什么都没有卖,是在卖X小?干XX机X勒!」、「什么烂店」等语,之后便离去。
萧女当时问「你(王男)站住,你讲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对方不理会,而她的儿子柯姓男子急忙地追出去,双方争论后,柯男徒手勾住王男颈部,并将他摔倒在地,导致王男喉咙挫伤、右肘擦伤、左手挫伤等伤害。事后,萧女和王男双双上警局提告。
王男坦承有骂脏话等事实,但矢口否认涉有公然侮辱犯行,他辩称辱骂地点是在自家社区大门口,不是在对方店面,由于刚起床,加上买不到鸡排和珍珠奶茶,因此才口出恶言,并表示不是针对萧女骂的,是对方自己对号入座。柯男则表示,王男和母亲萧女争吵时,越走越近,基于自卫才会撂倒王男,且王男过好几天才去验伤,伤势与他无关。
士林地院审理,王男仅因萧女无法提供鸡排及珍珠奶茶,竟不思理性解决纠纷;柯男则率然以强暴之手段攻击王男,其等所为均属不该,考量王男及柯男于审理时均否认犯行,还试图狡辩,且双方无达成和解。最终依公然侮辱罪,处罚王男5000元罚金,得易服劳役5日;柯男被依伤害罪,处拘役30天,如易科罚金,以新臺币1000元折算1日,其余被诉部分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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