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原住民文化基金会秘书祖露祖露‧戴拉湾,平时负责订花、送礼等公关业务,但该名秘书却将原本应该给付给花店、礼品店的款项侵占入己,25次共计10万2259元,花店因迟迟未收到货款提告,士林地院考量该秘书已赔偿,依业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18万元,缓刑2年,可上诉。
祖露祖露‧戴拉湾在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4月担任原民基金会公关秘书,负责订购兰花、礼品赠送给他人,并以零用金帐户支出,但祖露祖露没有支付货款,侵占款项共计25次,每次约1200元到3000元不等,直至最后2笔2万多元的礼品,厂商一直没收到货款,终于忍不住向基金会反应,全案爆发。
案发后祖露祖露坦承侵占货款,赶紧赔偿给厂商。判决指出,祖露祖露不思克尽职守,竟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业务上所持有的款项,考量犯后态度以及社经情况,依业务侵占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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