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囤房税2.0明年5月将开徵,台中市府提出《台中市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将影响全市约9万多户,上午在市议会法规会讨论,有议员认为基于居住正义、支持修正;也有议员认为应了解其他六都调整情况、政策能否达到效果,要求地税局提出资料,并保留至11月会议再讨论。
台中市地税局提出的修正版本依照中央规范,提高非自住房屋税率为1.5%至4.8%,且採全国总归户计算,地税局长沈政安表示,初步估算,全市缴纳房屋税者约120万户,其中税额减少的占34.5%、约有41.5万户,税额增加的占8%、约9万多户,其余不受影响。
市议员李中认为,市府提出的修正草案完全依照财政部版本,但目前六都都还没针对此税率审议,应该等到其他五都审议结果出炉,了解税率区间高低情况及年限区间长短,且有不少县市对此条例有意见,建议保留至11月、下次开会再讨论。
市议员陈俞融、江肇国说,依照市府提出的版本都是订到税率最高,议员立场支持居住正义,也希望租屋环境更友善,并希望税率调升能打击囤房情况,但从上次修法至今,市府仍无法评估相关效益,有未调查台中市空屋、租屋情况,市府应提供相关资料一併检讨,回应民眾对居住正义的期待。
市议员黄守达则说,支持房屋税修正,可藉此回应这几年来社会对高房价、居住正义的诉求。
最后会议决议该案保留至下次开会讨论,附带议决要求地税局提供税率调高后台中市空屋率、房屋出租情形,以及五都制订情况、可能影响户数及市府财政影响评估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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