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议会无党籍议长黄凯涉嫌利用议员职权收受绿能业者千万元贿款,助业者取得电业执照,并以人头公司、购买BMW及Lexus名车等方式规避查缉,新北地检署今(18)日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黄等9人,并追回犯罪所得 1480 万元。
根据新北地检署调查,黄凯自2020年起,与国金能源公司等绿能业者勾结,利用自身议员身份及联繫云林县建设处长李俊兴,透过各自职权暗中协助绿能业者优先取得云林县太阳光电发电厂的筹设同意函及营业执照。其中李俊兴涉嫌泄漏县政府内部机密文件给黄凯,而黄凯则利用家人设立人头公司,掩饰收贿行为,先后接受5千万元及900万元贿款。
黄凯遭指出,不仅以服务契约掩盖贿赂金流,还将非法所得用于名车租赁、信用卡还款等私人支出,涉及洗钱行为,检调在7月初搜查黄凯的住处及办公室时,查获现金232万元及
多项奢侈品,粗估其收贿金额已达千万。
检方指出,国金能源公司表面上有挂名负责人,实际上由连姓、陈姓、赖姓、林姓、刘姓等人掌控,负责协助推行太阳能光电项目,并透过贿赂黄凯加速申请进程,检方还查明,黄凯收贿后,多次联繫李俊兴,要求其对申请案件进行关说,李俊兴则向承办人员施压,让案场文件被优先处理,最终让国金公司顺利取得云林县政府核发的同意函。
检方强调,黄凯身为地方重要民意代表,本应坚守清廉,促进地方政府透明运作,但却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严重破坏公眾信任;李俊兴作为政府官员,不仅泄漏政府机密,还协助光电业者非法牟利,且犯后说词避重就轻,难认犯后态度良好。
新北检提到,黄凯、李俊兴及相关涉案人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泄漏机密罪》、《洗钱防制法》等多项罪嫌起诉,并要求法院从重量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