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高雄市的陈姓男子,邀约仰慕多年的女友人小美前往住处聊天,陈男竟趁两人独处一室时,抓住小美的手抚摸自己生殖器,又伸出狼爪猛揉小美双乳,气得小美提告,事后双方已35万和解,桥头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徒刑8月,宣告缓刑3年。
根据判决书,陈男于民国112年6月12日晚间,在住处内,趁着与女友人小美2人独处之机会,伸手强拉小美右手抚摸他的生殖器,但小美当场将手拨开后,陈男又伸手触摸她的胸部,小美又出手阻挡,这时陈男不忍了,直接用双手抚摸双胸,气得小美事后提告
法官审理后认定,陈男为逞一时私欲,违反小美之意愿进行猥亵,侵害女性身体及性自主决定权;考量陈男坦承犯行,且与小美和解,还赔新臺币35万元完毕,小美也具状同意对他从轻量刑,法官因此判刑8月,宣告缓刑3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另接受法治教育3场,仍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