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货物税条例》,有关「汽车」免徵货物税相关规定,将在今年底落日,考量到身心障碍者出行的便利性,因应超高龄社会来临,财政部已与卫福部达成协议,针对购买復康巴士以及载运轮椅车辆免徵货物税,行政院会今日院会讨论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2条修正草案,延长购买復康巴士及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免徵货物税期间5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将会同卫福部及交通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盼能在今年底前完成修法。

《货物税条例》第12条规定,关于「汽车」规定中,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购买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动公共汽车、身心障碍者復康巴士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免徵货物税。

财政部长庄翠云日前受访表示,经徵询卫福部及交通部后,復康巴士及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是协助身心障碍者自立生活,照顾行动不便者需求,应再给予免徵,故而决定针对相关车辆继续提供免徵货物税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表示,考量我国将迈入超高龄社会,为建构无障碍友善乘车环境,促进身心障碍者与行动不便者自立生活,延长购买身心障碍者復康巴士、符合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规定安全检测基准车辆,免徵货物税延长5年至2029年12月31日。

至购买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等非电动公共汽车免徵货物税措施,考量交通部推动2030年客运车辆电动化计画,基于政策目标一致性,不再延长实施期间。

财政部表示,将会同卫生福利部及交通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上开修正草案,期于本年底前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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