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某医院林姓麻醉科医师,因涉嫌在负责病患进行肠胃镜检查后,趁病患麻醉未退时对其进行猥亵行为,遭检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诉。 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判处林男有期徒刑1年2个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案件发生在民国111年11月25日,林男作为麻醉科医师,负责病患甲女的肠胃镜检查期间进行麻醉。检查结束后,甲女在恢復室内尚未完全甦醒,仍受麻醉药效影响,无法抗拒任何行为。林男被控在这段时间内,违反病患意愿,趁机以手指触碰其隐私部位,进行猥亵行为。

甲女回忆,当日检查后,躺在恢復室的病床上时,突然被一股异样的感觉惊醒,发现自己下体被侵入,当时由于麻醉未退,无法及时做出反应或呼叫护理人员。她事后感到不甘心,隔日立即致电医院投诉,并描述加害者的特徵。

事发后,甲女向医院性别平等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接受调查访谈。院方调阅当日班表,确认当时负责甲女麻醉的正是林男。林男最初在医院内部会议中,坦承不当行为,但事后又改称只是担心病患着凉,辩称自己并未对病患做出不当举动。

然而,医院内部调查显示,当日林男确实有触碰病患身体的行为,并无合理解释其行为的正当性,最终认定林医师趁机猥亵病患的事实成立。

可恶的是,案件审理期间,林男委任律师声请传唤甲女诘问,多次逼问甲女过往性经验,恶劣手段造成甲女二度伤害,产生轻生念头。

而医院2022年12月人评会决议,对当事医师处以惩戒:大过1次、暂停临床业务3个月,解任其主管职、1年内不得担任医院主管职,1年内不得担任医院临床教学相关职务,半年内完成性别平等相关教育训练。

在审理过程中,甲女提供了录音证据,显示医院召开说明会时,院方代表曾向她表示林男「可能做了不该做的事」。法官认定该录音为有效证据,并採信院方内部调查与多位证人的证词,最终判处林男有期徒刑1年2个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谘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如果您觉得痛苦、似乎没有出路,您并不孤单;勇敢求救并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愿意倾听。请拨打1995、1925或张老师专线:1980。

#医院 #麻醉 #病患 #下体 #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