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人参加区段徵收,不论是领取现金补偿或是领回抵价地,均可免徵土地增值税;领回抵价地后第1次移转享有减徵土地增值税40%优惠;又区段徵收完成后,地价税还可减半徵收2年。

财税局指出,土地所有权人领回抵价地后,如经「夫妻赠与」或「信托登记」,于再移转计徵土地增值税时,也可减徵土地增值税40%。

申请领回抵价地后第一次移转减徵土地增值税40%,不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财税局会依土地誊本登记原因「领回抵价地」主动办理减徵,以保障地主权益。

#抵价地 #减徵 #领回 #土地增值税 #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