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简姓陆配女子,今年7月与丈夫、公婆起口角后携带9岁、10岁的女儿负起离家,并至新店碧潭渡船头后狠心放开女儿的手,小姊妹当场溺毙,而简女则自行游上岸。台北地检署侦办,今(28)日依杀人罪起诉简女,全案将交由国民法官审理。
回顾本起案件,7月3日有民眾在新店区碧潭渡船头,目击2名女童在水中载浮载沉,警消获报赶抵,将两名女童打捞上岸,经查已明显溺毙。当晚,一名自称女童生母的简姓女子到派出所报案,坦承她2日上午带着两个女儿前往碧潭轻生,而自己则自行游上岸,独自生还。
警方调查,简女7月2日上午与丈夫、公婆爆发口角后,负气携一双幼女搭乘计程车离开住处,并来到新店碧潭投河轻生,期间更以「帮忙拍照」为由,将小姊妹诓骗下水,最终亲眼目睹不谙水性的女儿双双遭水流冲走。
7月3日晚间,简女前往碧潭派出所投案,称她当下虽曾试图轻生,但因对死亡感到恐惧,于是再自行游上岸。直至隔天下午4时左右,她二度轻生未果,在碧潭风景区徘徊多时后决定自首,恳请警方协助将孩子的遗体打捞上岸。
警方寻获小姊妹时已明显死亡,并报请检察官相验,全案朝杀人罪嫌侦办,检方认为简女有逃亡、灭证之虞等理由,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台北地检署今(28)日依杀人罪起诉简女,全案将交由国民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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