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史姓男子爱好收藏奇石,今年3月前往平镇区,想要向陈姓石商买回数日前卖出的1颗石头,双方议价时,却涉嫌动手抢走石头拔腿就跑,老板追出还被推倒,造成脖子上的玉坠项炼断裂,史男没抢成骑车落跑,陈姓石商报警提告,桃园地检署依抢夺未遂罪嫌起诉史男。
检警调查,史姓男子爱好收藏纹理漂亮石头,也经常与石友互相转让或买卖雅石、奇石,提升奇石价值,今年3月初他将收藏的4、5颗石头以500至600元价格卖给陈姓石商,事后反悔,同月17日上午9点许,史男骑车前往陈姓石商平镇店内,想以100元买回先前售出的其中1颗有主题纹路的石头。
双方讨价还价,因陈姓石商迟迟未出价,史男心急,竟趁隙直接抢走石头逃出店外,放置在机车脚踏垫后企图逃逸,陈见状追出,拉扯间双方倒地,史男扯断陈男脖子上的玉坠项炼,史男最后抢夺不成逃逸,陈男拿回被抢的石头报警逮人。
史男坦承抢石头未果,否认想抢夺陈颈上玉坠项炼,陈则称是跌倒后扯到,双方在侦查庭上达成赔偿3000元和解,但抢石头部分,检察官仍依抢夺未遂罪嫌将史男起诉,依法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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