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区一名陈周姓男子,住在叔叔的房屋,去(2023)年起多次窃取放置在旁的不銹钢铁门、铝窗,今年3月竟在路边空地点燃杂物,又在屋内厨房,将木材放在水壶内点火,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照窃盗、公共危险等罪起诉陈周男。

陈周男均否认窃盗,今年3月10日在汐止南兴路的槟榔摊整理东西,旁边有放一些杂物,有看到火,却不知道为何有火,8月25日凌晨,将山上捡来的樱花木放进水壶内烧,乾烧后可以制作成木炭,再烤肉给自己吃。

检察官依民眾报案,社区后山有人燃烧不明物体,发出异味,警方到场处理。另外在屋内制作木炭,导致屋内烟屋瀰漫,一度以为瓦斯炉起火,警方到场惊见水壶内有树枝,后方又紧邻瓦斯桶,检方日前侦结,认定陈周男子涉犯公共危险罪,依法起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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