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遭检方起诉,2022年参选镇长时,送猪头2颗及打算以猪只,分别送给部落的头目及副头目贿选,一审将他判囚5年,但二审认定他常年都有将毙伤猪送予他人之作法,并非因本次选举而突然为之,且无法证明有对价关系,改判无罪,检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检方指控,龚文俊在2022年参选玉里镇镇长候选人,他与其友人即林诚观(现为玉里福音部落居民,前为玉里镇松埔里里长)为求被告龚文俊能顺利当选,基于交付贿赂之犯意联络,共同在2022年5月19日送选民即福音部落副头目猪头二颗。

同年6月4日赠送约130台斤(即78公斤)之猪只一只,约以本次选举中支持被告龚文俊,而约定为投票权之一定行使,对方再与部落亲友共同将该猪只宰杀后与部落住民分享,并以电话向龚文俊表示收受猪只后支持龚文俊并向其部落民眾宣传之意。

检方指出,龚文俊为拉拢原住民部落之投票,同年6月13日、7月12日、7月30日致电玉里瑟冷部落陈姓头目表示,欲提供200台斤(即120公斤)、150台斤(即90公斤)等可供食用之猪只,藉此寻求支持,但对方违法并牵扯入选举,遂婉拒、推辞而未实际收受。

花莲地院一审依交付贿赂罪将龚及林各判刑5年及3年6月,花莲高分院二审认定,龚文俊常年以往均有将毙伤猪送予他人之作法,具有惯常性,并非因本次选举而突然为之,且冷部落陈姓头目明示拒绝收受猪只后,龚文俊才谈及选举,更表示现在没有职务送下去会出状况,未谈及或暗示欲以猪赠送拉拢选民等情。

二审认定,龚及林是否以猪为贿赂而有行贿2位头目及副头目之犯意、是否具有对价关系等情尚属有疑,及检察官所举其他证据尚未达于通常一般之人均可得确信而无合理怀疑存在之程度,改判无罪,检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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