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被女儿小萱(均化名)指控,她出生后由母亲单独扶养,2岁时由外祖父母照顾,母亲则在外工作赚钱,而她约6岁时父母离婚,父亲将她跟哥哥带回同住,却未照顾还终日醉酒,导致他们经常挨饿,后来才转而由母亲照顾,父亲却自此失联,直到日前收到社会局通知,才有了父亲的讯息,因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她与父亲已经36年没有联繫,她是在收到社会局的函文通知,这时才有了父亲的消息,父亲因急性肾衰竭等疾病住院治疗,需要她处理医疗照护等事宜。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自2022年2月退保劳保后,就未再有投保纪录,2022、2023年所得给付总额分别为20万元、0元,名下有价值为0元的汽车1辆,有堪认阿国现阶段,确实难以劳力或财产维持生活,为无谋生能力之人,依法有受子女扶养之权利。
法官考量,阿国自己也坦承自从小萱出生后,他原则上均没有照顾过,都是小萱的母亲及外祖父照顾他们兄妹2人,而在小萱6至8岁时,他有将小萱带回同住,在小萱8岁之后,他就完全没有照顾。
法官审酌,阿国自1988年离婚后,就未再与小萱见面,也未曾探视,对于小萱成长过程缺乏照顾及关心,未有闻问迄今,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请求免除其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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