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容积率弊案,向法院声请延长羁押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彭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驳回,裁定彭从11月2日延长羁押期间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确定。
北院指出,彭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业经彭自承部分事实在卷,并有羁押声请书、延长羁押声请书所附事证可稽,堪认检方已释明彭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彭与本案共犯间之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为何等重要事实,均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清。本件既仍有诸多重要待证事实未明,而彭目前亦仍有不据实陈述之情形,彭与共犯间亦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之动机及可能,应认有相当理由足认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表示,衡酌羁押对彭振声权利之限制,及以羁押手段防免彭与共犯勾串,确保本案司法权行使之有效程度,认有延长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彭提抗告,遭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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