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等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林俊宏等153名律师认为自由民主宪政是共同的信仰,任何瘫痪、破弃宪政秩序或为悖离宪法价值之作为,本于律师使命,都将毫不保留地出面严正谴责、抵制及反抗,发起本月16日律师守护宪法游行,号召律师站出来用行动表明守护宪政体制决心。
林俊宏等153名律师今(7)日发表声明表示,翁晓玲等拟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第4条,将现行以实际「现有总额」计算大法官人数的规定,修正为以「宪法增修条文法定总额15人」的方式计算,併拟同时修正同法第30条及第43条以提高宪法法庭作成判决及暂时处分的同意门槛,由原先过半数同意的门槛,提高为现有总额2/3同意始能作成判决或暂时处分的裁定。
惟修正后将导致宪法法庭毫无例外地均需有10位大法官以上参与评议才能作成宪法裁判,倘若大法官人数因故未能达于门槛时,依修正版本意旨,大法官将无法作成任何宪法裁判。
综观修正案之影响,不难发现修正案的真意并非在精进宪法诉讼法制,而是意在破坏宪法法庭的有效运作,且将实质造成宪法法庭瘫痪,如此一来,将使宪法适用上有疑义时将无从解决,宪法法庭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及维持机关间权力分立分际的宪法诫命亦将形同具文。
声明指出,长久以来我国司法院大法官所作成之宪法解释,多数攸关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如释字748号保障相同性别之婚姻自由、释字807号保障女性劳工夜间工作免受差别待遇、111年宪判字第4号保障原住民身分认同权及平等权、111年宪判字第13号保障人民资讯隐私权…等,在在彰显宪法法庭除了裁断宪政机关间权限争议之宪法作用外,更是人民基本权利的守护者,对于人民权利保障具有重要且不可或缺之地位。
我国释宪实务从原先之《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演进至现今之《宪法诉讼法》,程序上纳入公开审理制度,并由限于抽象法规审查推进至各级法院之具体裁判审查,也新增揭露主笔大法官、健全专家谘询制度等变革,均见我国释宪实务稳健、务实、渐进之足迹,我国民主自由宪政秩序之所以欣欣向荣,无非是仰赖朝野法曹们代际传承,不断落实、累积、捍卫的成果,于律师使命的要求下,自无任令其倾颓乃至堕落之余地。
声明表示,鑑于法案协商冷冻期11月18日届至,期限后立法院随时可强行表决。发起人等因见宪政秩序有陷于瘫痪、崩解之危险,本于律师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法治之使命,发起律师守护宪法游行活动号召律师同道,于此民主发展之宪法时刻,共同挺身而出,向朝野立法委员坚定呼吁,立法院应恪守宪法秩序及诫命,服膺宪法忠诚义务,撤回行将瘫痪释宪机关之《宪法诉讼法》第4条、第30条、第43条及第95条修正草案,以避免宪政秩序蒙受危难。
声明强调,自由民主宪政是我们共同的信仰,任何瘫痪、破弃宪政秩序或为悖离宪法价值之作为,我们本于律师使命,都将毫不保留地出面严正谴责、抵制及反抗。我国民主运动歷程艰辛,无论面临到怎样的困难,律师从未缺席亦绝不退缩,对于我们信仰的价值,不分世代,都愿全力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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