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空军士官叶鑫亮与苏冠颖,2017年遭黄姓台商父子利诱,各以21万、10万元代价,提供汉光演习、营区照片等机密资料给黄父,再转交给大陆情报单位,黄姓父子则从中获中共贿款171万5000元,4人虽全缴回犯罪所得,黄家父子依国安法等罪嫌各处8年,叶、苏各依违背公务员职务等罪嫌各判6年与7年,后2人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南高分院7日宣判,各减刑改判5年多徒刑。

大陆台湾事务办公室2015年先吸收台商父子黄龙泷、黄圣峪,透过2人在台湾军事情报资料,黄圣峪因与台湾2名空军士官叶鑫亮、苏冠颖为昔日同学兼球队队友,2017年起利诱拉拢,2人暗中陆续提供汉光演习与营区内设施资料照片,时间长达5年,并给予叶某21万、苏某10万的报酬。

黄姓父子再将这些情资转交大陆情搜人员,协助在台吸收现役军人,发展秘密组织,从中牟利171万5000元。

案经检调侦办,台南高分院4月将黄姓父子从重论处以「为大陆地区军事机关发展组织罪」各处8年徒刑,叶、苏从重论处以收贿罪,前者判6年、后者判7年徒刑,各褫夺公权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南高分院7日以2人犯案后态度良好,配合侦办,且皆无前科,皆给予减刑,减刑改判叶处5年10月、苏处5年8月,各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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