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39岁的江姓男子,今年5月20日晚间7时50分许,他进入台中台铁站全家便利商店,在毫无支付意图下,徒手拿取海尼根零度啤酒6罐与BAR BEER啤酒共10罐,价值427元,未结帐便离开现场。店员察觉异常,立刻追出拦下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将江男查获归案。
据悉,江男前案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遭士林地方法院判刑2个月,于109年8月刑满释放,然而未满5年,便再度故意触法。法院审理指出,江男在犯案过程中,显露出对他人财产的公然蔑视与不尊重。审酌其犯罪动机、目的及整体情节,并考量其无业状态及经济困难的家庭背景,法官最终依窃盗罪判处江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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