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新北市坪林区金瓜寮溪某亲水农场发生一起溺水意外,15岁苏姓少年与父母到农场游玩,下金瓜寮溪戏水时,因踩空不慎溺水,送医不治,少年父母愤而提告,台北地检署认为,该农场收取门票费用,也贩卖戏水设备,却未设置救生设备及救生员,亦未在危险水域设置警告告示,致少年溺水死亡,涉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农场吴姓负责人。

检方侦办期间,吴男坦承在溺水事件后仍继续营业。因此检方审酌吴在这起不幸事件后,仍继续营业,却没有设置安排专责人员监控游客使用状态,或派驻救生员在现场维护安全,持续出售戏水设备牟利,且事发迄今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或赔偿,请求法院量处吴男适当之刑,以示惩儆。

去年7月9日,苏姓少年与父母、父母友人,一同到新北市坪林区金瓜寮某亲水农场游玩,当天下午1时,苏姓少年到金瓜寮溪玩水时,因该处水深2米,少年踩空不慎溺水,虽其他游客向新北市消防局报案,并救起少年进行CPR,少年被送往北市万芳医院抢救仍不治。

检方调查时,农场负责人吴男辩称,溪流是开放的,他不能阻止客人下水,他在溪旁有设救生杆及救生圈,现场亦有设「水深2米,注意安全」告示,律师也称吴男营业项目是在农场提供露营烤肉,不包括水上活动,现场也设警示标志及救生杆,已尽其注意义务,并无过失。

但检方认为,吴男对到农场消费的游客收取门票费用,亦在杂货店提供游泳圈、充气船、水枪等戏水设备出售、承租服务,因此吴男已实际利用金瓜寮溪戏水活动以达拓展营业、吸引客人及获利目的,对溪流致生之风险自亦有防免之义务。

而发生意外的水域水深2米,先前亦发生多起溺水事件,但吴男却未安排专责人员指示、告知该水域危险性,也未设置「禁止进入」告示或浮标,且未增设救生浮具等器材或派驻专任救生员,认定吴男违反其注意义务,涉及过失致人于死罪,依法起诉。

#坪林 #亲水农场 #金瓜寮 #少年 #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