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总队第四大队会同宜兰警方等单位,今年1月在宜兰县大同乡兰阳溪床,查获李姓男子违法载运一级贵重木红桧,警方知悉李男是受人雇用,为追查主嫌,以棉纸将遭锯切的红桧切面拓模,比对林班地遭锯的红桧,证实是魏姓男子锯切,今天(8日)将魏男、李男依违反《森林法》罪嫌送办。
保七总队第四大队表示,今年1月当场查获李姓男子违法载运红桧,追查得知李嫌是受雇于人,主嫌是魏姓男子,为追查该红桧的盗伐点,保七警方成立专案小组,并会同林保署宜兰分署太平山工作站勘查。
专案小组在大同乡太平事业区林班地内找到遭锯切的红桧,与经拓模的红桧比对证实是同一棵,再从现场遗留的饮料罐等证物,经DNA比对后证实是魏姓男子所为,并追缉魏姓男子到案。
警方指出,魏姓男子是先在林班地锁定要盗伐的红桧,再以气动链锯锯切后,为规避《森林法》重罪,先将盗伐的红桧载运兰阳溪床、非属林班地之处藏放,再以5000元代价雇用李嫌载运,即便之后遭警方查获,所面临的法条也是刑度较轻的侵占罪。总计被害的桧木重量达2169公斤,价值为36万1587元。
警方表示,魏嫌所为已涉嫌触犯《森林法》50、52条罪嫌,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併科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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