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一名戴姓役男抽中成功岭,外界号称「常山雄狮」的陆军步兵104旅,本应于今年1月至营区报到,却无故逾入营期限5日。法院日前审结,依妨害兵役法判处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戴男为常备兵役,依桃园市府2023年12月26日核发的第e192梯次陆军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徵集令,明确规定戴男应于今年1月24日前往台中市成功岭陆军步兵第104旅报到。不料,戴男当天并未按时报到,经父亲代为转达后,仍无故逾入营期限5日。
市府函送侦办后,儘管检方多次传唤戴男,但他期间一直未到案说明,因此发布通缉,并于下半年将人逮捕归案。侦讯时,戴男对其犯行坦承不讳。
桃园地院审理,勘验未按时报到入营役男访谈纪录表、户籍资料、桃园市府之陆军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徵集令及陆军军事训练未报到交接名册可稽,认定戴男犯罪属实。
法官审酌,戴男明知有服兵役义务,竟无故未入营,所为不该,并考量其犯后态度、年龄、高职肄业、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状况及前科素行等情状,依妨害兵役法判处2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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