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要再违法!内政部已订定「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并要求建商切实执行,行政院消保处15日公布60个预售屋建案查核结果,共有15个建案不合格,平均每4个预售屋建案就有1案不合规,查核共裁处150万元。
据消保处统计,查核60预售屋契约中共有15建案违法、28项次不符合规定,消保处表示,其中以违反「契约审阅期」、「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及「验收」规定为多。
消保处说,契约审阅期计算为从契约隔日开始计算至5日后才能签约,如15日拿到契约后则最快要21日才能签约,部分建商计算方式错误;「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规定应载明停车位的如奖励车位或法定车位等「性质」、「高度」及「停车空间面积占共有部分总面积之比例」,以利消费者判读;也有发现部分建商售价近2000万元,但交屋保留款却只有20万元,甚至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
据消保处统计,以位于新竹县侨临建设的「县府.厚居」违规7项次最为严重,消保处官员提醒,无论签约前或签约后,消费者均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诉,若遭裁处则建商应与消费者修正契约,消费者可以至实价登录网站确认建案契约备查状况, 逐点核对契约内容是否与「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相符,若契约内容不合规定建案,应拒绝签约,并可向主管机关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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