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员林市一名33岁曹姓男子,因违规骑乘机车遭员警拦查时,不但拒绝配合,还辱骂警员并对其动手,导致警员左肩及左颈部受伤。法院认定曹男犯有妨害公务、侮辱公务员及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案件发生在113年1月3日早上9时15分,当时曹男骑乘机车未戴安全帽闯红灯,与警员在员水路与育英路口相遇。警员当时正在执行巡逻勤务,见状即上前拦停曹男进行盘查。不料,曹男不但拒绝配合,还对警员出言辱骂,并威胁说:「我只要手指头比下去,你就蹲在那边你要不要信」、「你就死了我没骗你」,随后更出拳击打警员左肩及左颈部,导致警员受伤。
警员表示,当时他要求对方进行酒测,曹男情绪激动,不仅辱骂他,还挥开酒精检测仪,进一步挑衅。经过警方调查并确认监视器画面后,证实曹男的行为确实涉及妨害公务及伤害。
根据法院资料显示,曹男过去曾因窃盗及性骚扰案件受过刑事处罚,并有再犯前科。法院认为,曹男不仅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且在庭上对警员继续出言侮辱,态度恶劣,影响了社会秩序及对警察执法权威的尊重。
法院审酌,曹男虽有前科,但由于其行为与过往案件不同,并未显示出特别恶性,因此未依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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