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男子阿国(化名)被孩子控诉,当年婚后未负起家庭责任,而他的母亲结婚时还在就学,因此他自幼全由外祖父母扶养照顾,父亲未曾拿钱养家,反而屡向母亲施暴索钱花用,甚至抛妻弃子未再闻问,让他未感受到父爱,还饱嚐债主恐吓讨债、外祖父母住家面临法拍等生活压力,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因年老身体退化,导致无法自理生活,经县府协助安置在长照中心。调阅税务财产资料显示,阿国在2021、2022年均无所得,名下仅有价值合计为90539元的持份土地4笔,勘认阿国以其现有财产,确有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之情形,自有受扶养之必要。
阿国的前妻证称证,当年结婚后阿国一开始就没有负起家庭责任,说要准备考试,结果都去鬼混,没有照顾小孩,也没有赚钱养家;而她当时与爸妈一起开杂货店,但国回家就是跟她要钱,不给就会被打,阿国还曾拿菜刀威胁。双方很早就分居了,阿国离家后都没回家看过小孩,直到孩子成年时,她才到法院诉请离婚获准。
法官审酌,阿国在孩子成年前,正值壮年而有工作能力,却未尽其为人父应尽之责任,甚至对孩子的母亲施暴,并窃径自离家,多年来对孩子未予闻问,导成长过程中全仰赖母亲、外祖父母扶养照顾,甚或自力更生。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的孩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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