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1998年婚后育有1子,小萱控诉阿国多年来常常彻夜不归,未尽家庭义务,近来更时常流连于电子游乐场,并屡次由外遇对象驾车接送返家。阿国还嗜赌并胡乱签发本票,导致债主到公司及家中讨债,阿国更将儿子辛苦赚的薪水都花用殆尽。小萱不满阿国所为,因此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阿国不仅外遇又好赌,她虽然屡屡出言劝阻,但阿国都置之不理,直到今(2024)年3月底,她再次苦劝要戒赌,但阿国竟将家中钥匙丢在桌上后,随即带着行李离家、自此未归,她因遍寻不着便通报失踪人口,警方虽在游乐场找到人,但阿国却依然故我、不愿返家,也拒绝与她联繫。
法官考量,阿国经过合法通知后,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而阿国所为导致双方感情疏离,难有良性互动,加上阿国今年3月时断然离家,迄今未归,且无意与小萱保持联繫,夫妻间已经形同陌路。
法官审酌,小萱与阿国徒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堪认婚姻基础已不復存在,婚姻破绽已生,难以期待可以修復,而婚姻难以维持的重大事由,应由阿国负较重之责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判决离婚,于法并无不合,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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