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李吉平利用担任大陆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8月1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3月13日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吉平违反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纪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所享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所涉财物一併移送法办。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消息,2024年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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