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吴姓女下士因为缺钱,竟然在去年底执勤时以智慧型手机拍摄演练纪录等机密文件,卖给大陆籍人士,获得7万3000元报酬,桥头地院今(25)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徒刑6年2月。可上诉。

吴姓女下士在去年透过脸书与绰号「王专员」的大陆籍人士接洽,同意以职务上的机密文件换取利益。吴女从去年11月中旬至12月22日,利用执勤之便,以公务电脑储存檔案资料,用手机拍摄演练纪录表、工作报告等文件,并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给王专员,获取7万多元佣金。对方以泰达币方式存于虚拟钱包给吴女。

吴女当时还收集「外离岛防卫计画」、「基础设施整合防护计画」等国防机密,想赚取50万元介绍费,并于去年11月18日向叶姓同仁询问基础设施图资、文件等机密,但被同仁拒绝。

此案经桥头地检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侦办。检方指出,吴女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却罔顾国家安全,她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期约违背职务收贿罪,以及贪污治罪条例,没收其犯罪所得7万3528元,扣下犯案用的手机1支,依法起诉,并请法官从重量刑。桥头地院今日对她判处6年2月。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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