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盐实业前董事长陈启昱涉嫌利益输送掏空子公司台盐绿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开羁押庭时,陈却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检署4日发布通缉后,陈启昱25日上午10点在律师陪同下主动到台南地检署报到,经检察官讯问后,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官晚间9点多火速裁准。
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蔡宗圣表示,11月4日对台盐绿能前董事长陈启昱发布通缉后,25日上午他在律师的陪同下自行到该署报到,随即由检察官进行讯问;经讯问后,认为陈启昱涉犯《证劵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证及串供之虞,依法当庭逮捕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蔡宗圣还说,南院10月24日的羁押庭谕知陈启昱等5人无保请回后,南检检察官同日随即发函相关单位对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开羁押庭,陈启昱失联,检方也随即派员持拘票全力缉捕他到案,但因一直无所获,11月4日对陈启昱发布通缉后,同日检察官随即发函外交部注销陈启昱的护照,专案小组初步查证发现,陈启昱并无出国纪录,仍应藏匿在国内。
至于陈启昱逃亡期间的行踪,检方也说,由于他的供词避重就轻,拒绝吐露真相,可能担心连累掩护的友人,但检方仍将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
检调发现,陈启昱在担任台盐绿能董事长任内,涉嫌与鸿晖国际、晁阳开发等2家土地开发商,在签下上百公顷的光电租赁契约过程中,涉嫌不法;还另涉与光电业者共谋浮报工程款项,从中获利上千万元,并安插人马在下包的光电工程公司,再透过「违约」、「赔偿金」等名目,从台绿「左手换右手」搬钱赔给自家厂商,导致台绿及母公司台盐实业亏损严重。
南检10月23日以陈启昱等5名被告涉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与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灭证与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驳回,当庭无保释放陈启昱等5人后,当天南检即对陈启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
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销发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订10月31日11点开庭重裁,但因为颱风来袭法官延到11月1日11点开庭,但陈启昱直到晚间都没有出现,当晚台南地院与南检即分头展开拘提行动。
至于此案台盐绿能前总经理苏坤煌、台盐绿能前副总经理郭政玮、鸿晖公司负责人苏俊仁、晁阳公司负责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别被台南地院裁定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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