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导,为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大陆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的备案要求。
公告指出,大陆自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但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规定不再适用于2020年第75号公告中的企业管理要求。
同时,公告还提出自同日起,在大陆上海、杭州、厦门、青岛等12个直属海关试点实施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在北京、天津、广州等20个直属海关试点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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