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清洁队郑姓队员,2022年间,为了帮吴姓友人清运店内垃圾,竟允许吴男将未使用专用袋的废弃物丢入垃圾车中,因而省下945元垃圾袋费用,士林地检署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起诉郑、吴二人。
起诉书指出,郑男担任垃圾车驾驶,受到吴姓男子请托,希望能节省每袋27元的大型垃圾袋,分别在2022年5月22日、26日、7月25日、9月5日,共4次,驾驶垃圾车行经吴男经营的汽车商行旁,停车让吴男丢弃7到8袋大型垃圾到车内,每次节省约189元到378元,共计945元。
由于垃圾车在非经清运时段停在吴男经营的汽车公司旁,附近邻居见竟然未使用专用垃圾袋,因而主动检举,案经廉政署调查,两人均坦承犯行,检察官依图利罪起诉二人,其中因犯罪所得不足5万元,建请法院减轻其刑。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