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强(化名),去年11月底与同事餐叙,没想到酒后他藉口照顾已经醉倒的女同事,要求其他人先上计程车离开,并当街脱下自己与女同事的内裤,直接在路边硬上得逞;警方接获报案到现场查看,当场逮到阿强办事。日前法院判决出炉,阿强遭依犯乘机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事发于2023年11月26日,阿强与同事们到台北市大安区某餐厅聚餐,一行人喝酒聊天,直到隔日凌晨3点左右,其中一名女同事因酒醉意识不清,倒卧在地,阿强见状竟起了色心,藉口要照顾该女同事,要求其他人先上计程车离开。阿强忍不住直接在路边脱裤,随后又脱下女同事的裤子与内裤,趴在对方身上亲吻,最后乘机性交得逞。
而上计程车的2名同事担心该女同事遭性侵,于是报警处理,警方获报当场查获上情。
台北地院审理,阿强酒后不知自我警惕,利用女同事酒醉后精神状态陷入与精神障碍相类之情形,仅为满足个人私欲,趁机对女同事性交,实有不该,造成女同事难以抹灭的心理阴影;考量阿强坦承犯行,并与受害人和解赔偿完毕,经告诉代理人表示同意给予缓刑机会、从轻量刑,最终依犯乘机性交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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