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窃盗、过失致死及肇逃前科的刘姓男子,2年前半夜开车上国道1号要前往高雄左营,在鼎金系统交流道错过匝道开过头,他竟在高速公路上迴转「抄近路」,逆向开进10转国1的北上匝道,遇到林姓男子驾车载吴姓女子从国10要转国1北上,林男见到刘男逆向而来,将车向右闪避,自撞路边护栏,害吴姓女子腰椎骨折重伤,刘男竟肇事逃逸,法官认定刘男恶意逆向行驶又肇逃,依过失伤害等罪判刑1年。
肇逃的刘姓男子于2022年11月14日凌晨2点多,开车进入国道1号北上要前往左营莲池潭,他应于鼎金系统交流道,从南往北接国道10号往莲池潭方向,但他错过连接国道10号往西的匝道,他不想往北开到楠梓交流道再绕一大圈,竟「抄近路」在国道1号361.65公里处迴转,穿越槽化线,转进国10东向西接国1北上的匝道,直接逆向驶入国10东往西车道。
刘男逆向驶进国10匝道,遇到林姓男子开车载着吴女要北上台南,林男见到刘男驾车逆向直衝过来,赶紧向右方闪避,结果车子失控,撞击匝道的外侧护栏,林男自己手脚受伤,乘客座的吴女因车身撞击护栏,造成她腰椎爆裂粉碎性骨折、四肢和顏面多处擦挫伤;逆向行驶的刘男肇事后竟不停车,反而加速落跑。
事后警方依监视影像以车追人,找到刘男到案说明。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刘男仅坦承逆向行驶国道匝道,辩称不知道与林男的车子发生擦撞,害林男的车子擦撞护栏,造成吴女重伤。
法官审理后,认定刘男在国道上逆向行驶,可预见会造成行驶该路段的车辆紧急闪避或剎车,进而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当时正值凌晨时分,在安静的环境下,不可能没听到撞车时的巨大碰撞声响,不採信刘男说词,认定他是恶意肇事逃逸,依过失伤害、公共危险等罪判刑1年,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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