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13日)召开学校退场审议会,针对高雄新光高中、苗栗贤德高工、育民工家进行审议。其中新光高中已完成改善,免除列为专案辅导学校;贤德高工、育民工家改善期间届满未获免除,要求114学年度停止全部招生,并于114学年度8月结束时停办。
在第2届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审议会召开第4次会议结束后,教育部指出,高雄市新光高级中学过去依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列专案辅导学校,改善期限已到,退场审议会的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校届期前已完成改善,免除列为专案辅导学校。
至于贤德高工、育民工家,教育部表示,改善期间届满未获免除,经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退场条例第13条第1项规定,命令学校于114学年度停止全部招生,并于114学年度结束时停办。
另教育部还指出,弘德学校财团法人符合退场条例第21条第4项「退场条例施行前已停办学校,于停办期限届满,仍未能恢復办理或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之财团法人」的情形,经会议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同意教育部依退场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要求该学校法人解散。学校法人解散后,学校法人应依退场条例第21条第2项及第3项规定办理清算及剩余财产的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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