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芦洲区47岁陈姓男子6月时,因不满友人35岁杨姓男子欠2万5000元迟迟不还,屡次催讨屡次遭呛,遂心生不满,6月18日上午陈男至杨男家楼下堵人,相遇后衝突愈演愈烈,陈男更拿出预藏的开山刀袭击杨男,当场削下右对方脸皮,想不到在法庭上竟辩称「只有伤害他,没有要杀人」,但新北地院不採信,6日依杀人未遂罪判陈男处7年刑期,仍可上诉。
据了解,陈男与杨男结识多年,原先关系十分好,甚至一同犯下妨害秩序、伤害与毒品等罪被捕,而两人的友谊却在有了借贷关系后生变,杨男因故向陈男借2万5000元,陈男也大方借出,想不到事后追讨时,杨男竟一副高高在上不愿还钱,甚至在通讯软体上对陈男呛声,而两人的纠纷也因此愈来愈复杂,最终在6月18日陈男忍无可忍,一早持开山到杨男家楼下堵人。
判决书指出,陈男见杨男买完早餐返家,遂上前与其争论,但两人的纠纷早已根深谷底,因此沟通无效,陈男便拿出预藏的开山刀,并双手持刀砍向杨男,杨男试图已手抵挡未果跌坐在地,想不到陈男已杀红了眼持续追击跌坐在地的杨男,衝突时间持续约1分钟,所幸被害人母亲听到儿子的呼救声立即报警处理,也衝下来保护儿子,才没有让陈男持续攻击杨男。
事后杨男送医发现多处受伤,包括右脸脥、右手臂、右大腿、右脸颧骨位置甚至被削下一大块脸皮,差点砍到眼睛,然而即便手段如此凶残,陈男却在法庭辩称「只有伤害他,没有杀人意图」,但法院不採信,且考量陈男未能与被害人杨男达成调解或和解,亦未赔偿,依杀人未遂罪判刑7年,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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