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姓人妻向丈夫说要去参加外公丧礼,结果一去不復返,丈夫找不到妻子,滑脸书时惊觉杨女和另名陈姓男子拥吻照,丈夫气炸怒告陈男「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罪」。高雄法院审理时,法官查出,杨女遭受家暴,早有离婚念头,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判陈男无罪。

判决指出,去(2023)年2月11日,杨姓女子向尤姓丈夫说,要回台中参加外公丧礼及参加职训,将暂居高雄阿嬷家,不过丈夫却迟迟等不到人回家,发现她人不仅已搬到台中居住,甚至跟1名陈姓男子交往、共同生活,还有亲吻、拥抱等行为,更将拥吻照上传脸书,尤男气得提告陈男涉犯《刑法》240条第2项之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罪嫌。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陈男喊冤,他称杨女受尤男家暴,他才建议杨女要不要来台中工作,2人在同一间公司上班,一起住在公司宿舍,是杨女到台中生活一阵子后才交往。

经调查,杨女离家那日,曾与尤姓丈夫发生口角与推挤,杨女还跌倒撞击洗衣机,也声请核发保护令获准,并于当日离家后回娘家,参加完外公丧礼后,不想再遭受家暴,才跑到台中生活。到台中后,她也萌生离婚念头,并与乾姊讨论如何与丈夫离婚,当时也是在乾姊和闺蜜介绍到台中重新生活、工作,不想找尤姓丈夫是因为都会被打,存有阴影。

法官认为,杨女离家原因是遭到家庭暴力,且当已无维持婚姻关系打算,杨女前往台中,也是她询问朋友及个人的决定,并非陈男片面所为的引诱行为所致,因此判陈男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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