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已婚的男子阿勇(化名)破坏其婚姻,与其妻小美(化名)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怀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阿勇行为确有不当,判决赔偿阿德10万元。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妻子小美自2016年结婚以来,本过着平稳生活,却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间,遭阿勇介入婚姻,与小美逾越一般朋友界线,并发生性行为,导致晓美于2022年2月间怀孕。阿德痛批阿勇的行为不仅故意侵害其婚姻权益,还让他承受极大的精神折磨,因而提出60万元精神慰抚金的求偿。

阿德指出,即使阿勇辩称不知小美有配偶,但从小美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仍可轻易判断她与阿德家关系密切,阿勇至少应有注意义务,却选择漠视,构成过失侵权。

阿勇在庭上坦承与小美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有密切联繫,彼此通讯中使用「宝贝」「男女朋友」等昵称,互相关怀,但他否认双方发生性行为或导致小美怀孕,且辩称当时小美自述已离婚,因此他认为自己并未故意或过失侵害阿德的配偶权。阿勇认为阿德的诉讼请求毫无根据,应予驳回。

法院调查后发现,阿勇与小美的通讯纪录内容亲密,超出一般朋友的互动范畴,甚至在2021年10月的对话中,小美曾传「想你了、啾啾」、「上班加油,跟小脑斧等你回来」、「好想抱抱睡」等讯息,阿勇则回覆「明天抱啊」,显见两人有亲密关系。此外,阿德也提供小美怀孕期间的超音波照片截图,以及与小美讨论是否人工流产的对话纪录等证据。

阿德又于112年7月间与阿勇的老婆MESSENGER对话,阿德先询问阿勇妻:「你知不知道阿勇跟小美在外面干了什么?如果不知道,我想你是有必要去知道一下」、并表示「你应该去问阿勇吧,我不想讲太多,直接交给法院判决吧」,阿勇妻后来回覆:「这件事情我有询问了,他也全盘脱出,我认为应该约个时间地点当面谈妥,趁早结束这有毒关系才是理想作为,双方都有婚姻关系,最后也是互告,没完没了」,进一步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法院认为,阿勇对小美的婚姻状况应有合理怀疑,但他未尽查证义务,即与小美交往甚至发展亲密关系,其行为侵害了阿德的配偶权,构成过失侵权。虽然阿德请求的60万元赔偿过高,但考量精神损害程度及相关情节,判阿勇赔偿1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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