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籍「永恒47号」今(2024)年8月、10月间在台北港卸载有毒气体「氯乙烯」,因船上氮气设备故障,未使用乾净的氮气清洗管线,导致大量氯乙烯外泄,经检测环境超过标准值千倍,士林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处分缓起诉,MUHAMMAD姓船长、大副为期3年,分别缴交公库350万、950万。
永恒47号液化石油船,今年8月22日载运3000吨氯乙烯到台北港,液化石油船停泊码头起始,将船上歧管连接码头处卸货蛇管,进行卸货至码头储存槽,直至完成卸货后,仍需以氮气清洗乾净,反而以氯乙烯进行吹管作业,导致有毒气气体外泄。
案经专业单位检测,原本环境标准值是20ppb(10亿分之一),外泄后导致24bbm(百万分之一)超过标准值千倍,而氯乙烯属易燃、致癌物质,而永恒47号,除8月外泄,今年10月18日再次发生外泄,新北市环保局立即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稽查,现场以热像仪侦测发现仍有氯乙烯外泄情形。
处份书指出,MUHAMMA姓船长、大副涉犯过失放逸毒物污染空气罪,考量2人为外籍船员,仅
短暂停留,执行氯乙烯卸载业务,犯后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永恒47号石油船已完成缺失改善及完成复查,为主管机关同意放行离境,分别处分缓起诉,共缴公库1300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