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猕猴虽降级为一般类野生动物,但与人类存在多种共通性传染疾病,依法禁止饲养。台东县政府今年共查获8件私养台湾猕猴的违规案件,呼吁民眾切勿侵扰、饲养及繁殖猕猴,违者最高可处25万元罚锾。
台湾猕猴是台湾特有种动物,也是唯一灵长野生动物,因族群数量稳定,于2019年自保育类降为一般类野生动物,部分民眾误以为「不是保育类就可以饲养」,台东县政府今年陆续查处8件民眾私养台湾猕猴案件,相较往年明显增加。
台东县政府农业处指出,台湾猕猴为社会性动物且与人类有很多共通传染性疾病,农业部于2022年9月30日依《动物保护法》将台湾猕猴公告为「指定禁止饲养或输入动物」。
农业处进一步说明,饲养台湾猕猴会剥夺牠们在自然环境中生存与社交的权利,使其失去觅食及应对野外挑战的能力,更有人畜共通传染病的风险。呼吁民眾切勿饲养及繁殖台湾猕猴,违者将依《动物保护法》第26条规定,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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