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有间超商店员在替客人结帐时,遭到来不耐等候的男客人飙骂「三字经」,气得店员提告妨害名誉;屏东地院法官认为,虽男客人一时不满口出不当言词,仅是个人修养私德领域,法院过度介入、干涉已超出妨害名誉罪正当的保护目的,也会让法院成为言语、道德纠察队,且男客人无持续恣意谩骂,也无文字、讯息内容,留存于纸本与电子设备上,难认对店员名誉成重大损害,因此,判男客人无罪,可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有男子阿强(化名)在一间超商买咖啡要结帐时,因不满店员要他等,便向对方飙骂「爱做不做,态度那么差,X你娘」,店员不堪被他贬损名誉,提告妨害名誉。
对此,阿强辩称,因为当时店员的服务态度不好,所以他才态度不好的对店员飙骂三字经;店员则表示,当时她在替客人结帐时,阿强与一群友人进店内,阿强便站在结帐客人的后方,向她点了大杯冰拿铁,她因为要先做前一位客人点的咖啡便请阿强稍等,不料,阿强便不想等待表示「等不了,怎么样」、「我不要啊,怎样」。
店员继续说,虽阿强被友人制止说「不要这样说话」,但阿强仍在眾人面前说出「爱做不做,态度那么差,X你娘」便转身离去,儿同行友人便发出笑声,最后一伙人结完帐后便搭同一辆车离开。
屏东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阿强因不满店员服务不佳,导致一时情绪不满,说出多数人公认的粗鄙脏话或诅咒言语,这涉及个人修养,如果阿强口出不雅、不当言词便,构成犯罪,不就形同将妨害名誉作为「脏话罪」看待,恐让法院成为言语、道德纠察队,过度介入、干涉个人修养或言行品味的私德领域,已超出妨害名誉罪正当的保护目的。
另外,法官也指出,阿强飙「三字经」有可能让店员感到不快、难堪,不过短暂的言语攻击,非反覆、持续恣意谩骂,且当场听到了人尚有限,并非文字或是讯息内容,留存于纸本或电子设备上,因此,难认有对店员的社会名誉、人格有明显、重大损害,造成店员心理状态或生活不利影响,甚至自我否定人格尊严的程度;因此,法官判阿强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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