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姓妇人20年前不满当时6岁的继女推她亲生婴儿,在美国殴打继女,导致6年后死亡,在美服刑10多年,刑满出狱后被遣返回台,被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士林地院24日虽判刑10年,但依规定,在外国已受刑之全部或一部执行者,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刑,免除其刑,可上诉。
高妇案发前与继女同住美国加州,2004年5月11日晚间,因不满继女推她所生的小孩,用手、衣架殴打女同臀部、手部,又掌掴、掐脖,在推倒在地上,导致女童失去意识,陷入昏迷6年,最终在2010年12月23日死亡。
高妇在美被判刑确定,服刑超过10年,2021年5月出狱被遣返回台。检察官认为,高妇所为,涉犯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伤害致死罪,依法我国仍具有管辖权,予以起诉并建请法院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拒绝家庭暴力,请拨打110、113。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