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案公布施行,内政部26日部务会报通过「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修正草案,将原建筑容积奖励适用对象,从原本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取得使照的建物,放宽为已挂号申请建照者皆可适用;估全国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物、约27万户受惠,其中66.5%集中双北。此外,内政部并预计明年初再修危老容积奖励办法,比照都更适用原容积认定方式。
内政部表示,为加速推动921前耐震不足的建物更新,提升民眾参与都市更新的意愿,「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预计近日发布施行。
内政部说明,这次修正「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主要是配合11月中已发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案,放宽原建筑容积奖励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从原本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成合法建筑物,放宽为包括已挂号申请建照者皆可适用,提高所有权人参与都市更新意愿。
考量容积实施管制前的建筑容积(原容积)普遍大于管制后的法定容积(基准容积),且此类建筑多为921大地震前建造的老旧房屋,以现今建筑法规标准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虑,亟需更新。
但过去认定原容积奖励适用对象,是以容积管制前「已取得使照」分界,使得部分老屋虽然当年依照原容积建筑、但现在却不能依照原容积重建的情况,只能以「基准容积」为准,导致重建诱因不足而整合不易。
国土署主秘朱庆伦说明,这次「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修正后,全台受惠对象预估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可受惠、加速都更,主要集中在双北市、占比高达66.5%。
除都市更新加放宽适用原容积奖励之外,在危老部分,朱庆伦表示,已规划明年初法制处召开危老容积奖励办法审查会,审查通过后,未来危老重建也能比照都更,从宽认定原容积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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