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foodpanda合併案公平会12月25日决议禁止,主委李镁30日表示,「当延则延,当决则决」,委员共识相当高,都有充分讨论,并投票决议,7位委员中,有6位委员赞成,1位有不同意见但不是全然反对,只希望论述更完整。

由于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营运表现不理想,立委关心如果公司决定退出台湾市场,UberEats仍会独大,有无相关因应方式?李镁指出,若foodpanda退出市场,UberEats继续经营,且市场力量很大达独占地位,若 UberEats滥用强大的市场力量,公平法对限制竞争或是独占行为已有规范可处理。

李镁也说,foodpanda是否退出市场,属于事业自身经营考量,无法揣测。

另外,若UberEats另成立外送平台,透过第三家公司併购又该如何因应,李镁回应,只要符合公平法规定结合门槛,就要透过结合原则审查。

对于公平会原本宣布外送平台审查期限延长60个工作天,不过却在12月25日「火速」决议,李镁表示,当事人到公平会陈述意见是必要程序,业者12月17日到公平会陈述意见,离期限只有2天,做决定太仓促,因而延长,不过,委员听陈述内容后,共识度相当高,「当决则决」。

委员会中是否有不同意见?李镁也透露,公平会委员6位委员赞成,1位委员不是全然反对,只希望论述更完整。并重申,两家外送平台市占率合计超过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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