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以7000万(含已提出的3000万元)、沈庆京以1亿元(合己提出4000万元),应晓薇以3000万元(含已提出1500万元)李文宗以2000万(含已提出的1000万元)交保,4人都须接受科技设备监控命令书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30日下午5点前未能具保,应予羁押。对此,台北地检署晚间5点表示,本署检察官收到法院裁定书后,将依法提出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下午3时起,针对台湾高等法院撤销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4名被告交保裁定重开羁押庭,讯问台湾民眾党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

合议庭审判长江俊彦29日晚间11时5分谕知,柯文哲交保金由原本3000万元,加保提高4000万元,共计7000万元;沈庆京交保金由原本4000万元,加保提高6000万元,共计1亿元;应晓薇原交保金1500万元,加保提高1500万元,共计3000万元;李文宗原本交保金1000万元,加保提高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

此外,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行为;如未能于今(30)日下午5时前具保,应予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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