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化名)被2个儿子指控,自从他们出生后,父亲为躲赌债不知去向,还因犯强盗杀人判无期徒刑,经特赦假释后,竟向母亲讨10万元做为同意离婚的条件,母亲当年日夜兼差才能维持基本生活,他们也半工半读帮忙家计。不满父亲未尽人父责任,依法请求免除他们的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辩称,他现在因为年迈而不能工作,本身也没有财产,真的已经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才会想要请求2个儿子,均须按月各给付1万元扶养费用,直到他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官考量,依据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在2022、2023年所得收入分别为13万7250元、18万4800元,但因为年迈无法工作,已达不能维持生活之程度,2个儿子因此负有法定扶养义务。

法官审酌,对于阿国自2个儿子出生后,阿国就未曾扶养照顾,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而2个儿子均无多余资力,可以负担阿国的扶养费;双方对于上述情事均不争执。日前依法宣判,2个儿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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