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大厂日月光併购硅品公司期间,营运长吴田玉等人涉嫌内线交易,1、2审判决无罪,经最高法院发回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1审审理后逆转,改判吴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诉。

检方指出,吴田玉于2015、2016年是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长兼发言人,期间吴田玉参与日月光公司公开收购、合意併购硅品公司股票、ADR计画。

在消息公开前,吴田玉涉嫌将消息告知张姓女性友人,张女以自己及他人名义交易硅品公司、日月光公司股票,吴田玉的吴姓秘书,与林姓丈夫在消息公布前也买进2家公司股票,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

高雄地院开庭调查后,认定4人罪证不足,检方不服上诉,要求改判有罪,但高雄高分院发现上诉已逾期,判决驳回,高雄高分检认为未逾期上诉,最高法院认为确有疑点未厘清,撤销发回重审。

高雄高分院更1审今上午宣判,合议庭认定吴田玉、张姓女性友人及吴姓秘书夫妇等人已构成内线交易,吴田玉逆转改判有期徒刑1年10月,其余张女等3人分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半不等徒刑,仅林获缓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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