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今宜兰地院宣判,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林姿妙痛心的在脸书上发出6条声明,指台湾司法已被政治绑架,不问事实、不看证据,随便冠上莫须有的罪名,现在还不了解法院为何判决她有罪,她一定会提出上诉,捍卫自己的清白。

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依据《地方制度法》规定,将被停止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她悲愤且痛心的在脸书发出6条声明。

她表示非常心痛,台湾司法已被政治绑架,不问事实、不看证据,就能随便冠上莫须有的罪名,这次正义迟到了,但她相信绝对不会缺席,请她最爱的县民好朋友,继续跟姿妙携手奋斗,期待正义来临的那天。令人更加遗憾的是,法院看顏色替廉检背书,罗织罪名给她,这不是政治迫害,什么才是政治迫害!

另外,检察官说她因图利一个免缴增值税的案子,而收取「不用拆除」、且「不用重建2020年总统及立委竞选总部」的利益,但竞选总部又不是她盖的,没有拆除的义务,检察官拿一个对她而言根本不存在的利益,说是因为收取这个利益,就指控她贪污收贿,真是荒谬至极。

检察官指控她向人借钱来兑现她开债权人的支票是在洗钱、是犯财产来源不明罪;但这些债权人都已出庭证明她确实是借钱还钱,所有的钱来源都正正当当,唯一一个在廉政署及检察官讯问时说「有借户头过水」的债权人,经法院调查,竟发现这位债权人不利于她的证词,原来是廉政官另辟密室教唆证人作偽证来的。

且从侦讯的录音光碟发现,只要债权人回答不是检察官要的内容,就会用「如果真的告下去你们就真的诈骗集团的洗钱了」、「要抓你去关很快啊」、「你全家都当被告喔!你儿子…」、「我根本不管你们这一家子,这一家子全部都当被告无所谓」,用这种「顺者生,逆者就有罪、就要关」的话来胁迫恐吓债权人。

林姿妙最后说,对于今日法院的判决结果,她非常愤怒及痛心,现在还不了解法院为何判决她有罪,收到判决理由后会与律师讨论,一定会提出上诉,捍卫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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