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相关弊案,不服柯文哲4人再获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昨(1)日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北院通知柯文哲等4人于今(2)日上午11点报到,并在候审室等候晚间6点开庭。应晓薇在上午10时55分,搭乘友人座车抵达北院,在友人陪同下面带微笑,并未对外说明意见后快速走入北院。合议庭预计由3位法官开3个法庭同时讯问。

台北地院重开柯文哲等4人羁押庭现场。(中时新闻网)

一改先前神情,应晓薇上午在友人陪同下,身穿轻便白色衬衫及外套、蓝色运动长裤,面对媒体及法警,均一派轻松微笑的进入北院,似乎对今天的羁押庭相当有信心。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7000万交保、李文宗2000万元交保、沈庆京1亿元交保、应晓薇3000万元交保,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应遵守,接受科技设备监控,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

高院认为,北院2024年12月26、27、29日就被告柯文哲、李文宗、沈庆京、应晓薇及同案被告进行讯问后,除同案被告彭振声坦承被诉图利罪嫌外,被4人均否认犯罪,与其他被告或证人之供述未尽相符,显尚存勾串空间。

高院认为,基于趋吉避凶、脱免罪责之基本人性,且柯文哲为前台北市长及民眾党主席、沈庆京为威京集团负责人、应晓薇薇为台北市议员、李文宗为眾望基金会董事长,其等与共犯、同案被告、相关证人间,具有长官部属、党务幕僚、业务监督或亲友等关系,显有事实足认被告4人与其他被告、证人间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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