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遭停职,高等法院裁定停审并声请释宪,对于高虹安的停职是否仍有效?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表示,目前是停审,原判决的效力仍在,高虹安停职状态并没有改变。

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遭控诈取助理加班费等金额46万余元,去年7月一审判决,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7年4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内政部随即依《地方制度法》将高虹安停职,由新竹市原副市长邱臣远代理至今。

由于高院认为本案中的关键条文《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有违反明确性原则的解释,声请释宪并裁定停止审理。

刘世芳今天在部务会报后举行的记者会中表示,内政部主管的部分,是以《地方制度法》为主,目前高虹安仍处于停职状态,并没有改变。

内政部法制处长郑信伟表示,根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1项第1款,高虹安犯有「贪污治罪条例」,经过一审判决,依法进行停职,高院目前只是停止审理阶段,原来的判决效力依然存在。

至于高虹安是否可以参选2026年地方选举?刘世芳表示,不知道宪法法庭合议庭何时结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政部需要做滚动式检讨时就会检讨,无论如何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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